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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54

冰糕雪糕秋梨膏 2021-10-11

  小半刻钟之后,通道尽头出现了白色的圆形出口,临近出口时,我的脚下一阵震荡,眼前忽然白得刺眼。

  我下意识闭上眼,再睁开眼,人就已经站在了一片空地上,金柳和其他人在我的身边,其他人一落地之后,就立刻运转灵力四散离开,金柳胆小,他紧紧拽着我的袖子不放,小脸煞白。

  这里就是明轮域吗?我思索着,安抚了一下金柳,就拿出了一张地图,找到了我们现在所在的位置,然后再找到狐族之地,就运转灵力往那边赶去。

  是的,这里就是明轮域,此时我们正处于明轮域边缘的一处妖魔森林里,因为人修和妖修不共戴天,水火不容,虽然因为需求,不得不在修仙界和妖魔界建造传送通道,但通道的尽头却并不是在妖魔界里面,而是在妖魔界的边缘。

  人修想要前往目的地,就得从这里出发赶路。狐族之地在北方,因此狐不言才被成为北方狐王。这座森林距离北方,要不眠不休的赶路两天。

  我极想见到我的孩子,到了距离森林最近的城镇之后就租了一只矮脚马,矮脚马速度快,只需要一天一夜就能抵达。除了矮脚马,我们还买了几颗能够幻化成妖修的丹药以及一些食物,丹药能助我们幻化出部分野兽部位,伪装妖修,食物则是给金柳买的,金柳还是练气修为,不能辟谷。

  妖魔界和修仙界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妖魔界的天常年是蓝黑色的,像是永恒的黑夜,城镇比人修的更为古朴一些,妖修讲究修行强悍的身体,并不是很在意居住环境。

  矮脚马一路往狐族之地赶去,经过一天一夜的颠簸,冷风呼号扑面,我们终于抵达的狐族之地。狐族居住的地方是一片巨大的桃花林,那是一片一望无际的桃林,比一个城镇还要大,难怪傻子对仙云宗脚下的桃林情有独钟,原来是刻在骨子里的喜爱。

  桃林里有房屋还有山洞,屋子山洞里大人们忙碌着,路两边和桃林树下,则有许多顶着狐狸耳朵和拖着尾巴的小孩,他们笑呵呵的跑来跑去,一副无忧无虑的模样。

  全是狐族的狐狸小崽子。

  近来,我每天都会做梦,每次在梦里我都梦见一个小孩子,小孩子是婴孩的模样,双眼大大的,脑袋上有两只毛茸茸的狐狸耳朵,他朝我伸着白嫩嫩的手,大大的眼睛红着,奶声奶气的喊:“爹爹!爹爹,你为什么不要孩儿了!”

  每每我都会从梦中惊醒,然后无声痛哭。那是我的孩子,我不敢去想,他发现自己没有爹没有娘,一个人被抛弃在这世上的时候,是什么样的感觉。

  五年前,我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便想着他能活下来就好。可是我却不知道,他是不是想活下来,他活下来后能不能过得好。

  我太自私。

  太自私!

  剧痛袭上我的心间,我忽然不敢去找他,我怕看见他嫌弃憎恶的模样,我怕他说我不认识你,你是谁。凡间有话,名曰:近乡情怯。我现在似乎就是这样的感受。

  金柳发现了我的异样,担忧的扶了下我的手臂,说:“谢染,要不我们等一等再进去吧。”

  赶路了一天一夜,金柳的脸色有些不太好,我看了看他,再看了看眼前的大桃林,摇了摇头,“不,现在就进去。”

  我怯懦,我胆小,可是我却知道,我必须面对这一切。

  金柳拗不过我,答应了,他现在非常的逆来顺受,我有些不太习惯,我记忆中的他还是那个开朗的少年,而不是现在这个温顺的少年。但是我现在却没有多余的精力去安抚金柳,于是就带着他进了狐族之地。

  狐族之地外有守卫的狐狸,见我们过去,只象征性的问了问我们的基本情况,我和金柳装扮的是虎族,顶着老虎耳朵拖着老虎尾巴,那丹药很有效果,也就没被认出我们是人修。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人修就能肆意装作妖族在妖魔界行走,因为一旦人修在这里显露法术,就会被认出来是仙法。

  也就是说,我和金柳进了狐族之地之后,便不能再使用灵力,除非那是我们决意离开之时。

  进去之后,我就租了一间小院,租了一旬,因为不知道要在狐族之地待多久,租房间要比住客栈便宜许多,租完之后,我留了十几枚灵石给金柳打点屋里的常用物品,就出去打听我孩儿的消息了。

  我的孩儿是半妖,鹰夺曾说,狐不言不允许半妖在狐族生存,那么狐族之地应该除了我的孩儿再没别的半妖。而且他是被狐不言从仙云宗抱来的,那么在狐族之地,肯定能打听到有关我孩儿的消息。

  我不知狐不言是不是恢复了记忆,我倾向于他已经恢复了记忆,因为我孩儿生下来时是人类的模样,岳博贺那时为我的孩儿注入了灵力助他化形。而殊亦谌那厮,他说在我死后就知道喜欢上了我,那么加之神魂之誓的威胁,他定不会刻意暴露出我孩儿的身份。

  因此,狐不言应当只有在恢复了记忆之后,才会去夺走我的孩儿。只是我不知道的是,他是要杀了他,还是养着他。

  我很紧张,我很焦灼,打听消息的时候便沉不住气,频频惹得被打听的人狐疑的盯着我,后来我稳定了情绪再度出发,重来一次,我的运气好了许多,不过多久,终于得到了一个确切的信息。

  “啧!你说那个半妖啊?你也是来看热闹的吧,都四年了,怎么还有外族妖来,那你去吧,就在东边最边上的最小的那个茅草屋,他就住在那儿。”

  我听见过,狐族之地的东边,是孤儿狐居住的地方。

  我心里升起了一股火,烧得我头脑几乎发昏,想去找狐不言算账。

  狐不言可真是好啊,他抢走了我的孩儿,将他从修仙界带到狐族,我以为,就算狐不言不会善待半妖,但孩子终究也是他的孩子,怎么也会给他片瓦遮身,可我却不知,他竟能舍得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孤儿狐居住的地方。

  或许该怪的是我自己,我曾经就不该喜欢他,那个夜里,我合欢骨体质发作的时候,就不该找他双修,那样我就不会怀上他的孩子,那么即便我是个不被人喜欢尊重的合欢骨,那么我的孩子也不会是半妖,而是人类。

  或许他不会大富大贵,却不会被人那么嫌弃的扔在那样一个地方。

  是我的错,一切都是我的错。

  我向那人道谢,我便往东边赶去。我眼睛酸得厉害,一路奔袭到一处低矮的茅草屋前,才想起我竟是连特意为他买的东西也未拿出来。我不知确定这是不是那人口中说的茅草屋,可我有个直觉,就是在这里……就是在这里!

  这个茅草屋非常的简陋,只有一间小小的正堂和厨房,茅厕是公共茅厕,连单独的卧房也没有。我捏紧了拳头,想当年,狐不言还是个傻子的时候,我为他炼制的房子样样齐全,可到了这里,他却连一间像样的房间也不给我的孩子。

  我的心里,第一次生起了对狐不言的恨意。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我抬腿往茅草屋走,此时我并未想好一会儿见到了他该说些什么,我只是想见他,想看看他,想知道现在他长成什么样子了,健不健康,快不快乐。

  只是我刚抬腿,那正堂里就走出来了一个人,那人高高大大的,一如当年。只是看着比当年更有威严,一张俊脸不苟言笑,只是眉宇间有了浅浅的皱纹沟壑。

  狐!不!言!

  狐不言似是察觉到了有人在看他,他转过身朝我看过来,我定定的盯着他,看见了他没有表情的脸上出现了一瞬间的空白,随后,他的眼睛红了,狭长的狐狸眼很快就充满了赤色,朝我冲了过来。

  他速度极快,我几乎没有反应过来,就被他拥在了怀里,“染染……染染,是你对不对?你是染染……”

  来找我的孩子时,我没戴面具,他认出我我并不奇怪。

  他紧紧的抱着我,我鼻尖挨着他的肩膀,带着桃花香的气味盈满了我的鼻腔。

  “你怎么瘦了也高了……”他话里带着浓重的哽意,上上下下的摸着我的腰背,“高了好,高了好,染染就是要长得高高的……”

  我心里一刺,几乎破防。

  重生这么久以来,他是唯一一个发现我这具身体比以往要高些瘦些的人。

  殊亦谌只发疯,金柳则是完全没发现。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是他会发现。

  “我听说了,殊亦谌被人打了,我就想是不是你回来了,果然是你,果然是你!”

  “染染…对不起对不起,当年忘了你……”

  他果然恢复了记忆。

  但……我已经不需要了。

  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再吐出,让那桃花香进入我的身体再离开,然后坚定的推开了他的拥抱。

  五年前我非常需要时他不记得,五年后我不需要时便更没有用。何况,我此时心里对他只有怨怼和恨意,所以,对于他迟来的深情,只觉得可笑。

  狐不言和殊亦谌不同,他到底是狐王,也清楚的记得五年前的事情,所以只是顺从的被我推开。只是被推开之后,眼里却流露出了一丝浅浅的害怕被拒绝的瑟缩。

  我想,五年前我是不是也是这般的,看到他的时候,小心翼翼的怕被拒绝,小心翼翼的期盼一丝希望。

  “对不起,五年前的事情我已经不记得了。”看着他,我完整的复述了一遍当年他送给我的话,“你已经恢复了原来的记忆吗?那很感谢你,已经想了起来。”

  ——但我已不记得了,你曾见过重伤失忆时的我?对不起,如果你要的是那个傻子,我不是,我很感谢,那时你对我的帮助。

  我假笑的道:“重新认识一下,我叫谢染,你就是那个把我孩子从殊亦谌那里带走的北方狐王吗?”

  ——重新认识一下,我叫狐不言,北方狐王。你就是那个供我胎盘的合欢骨修士?

  然后,我顺手轻轻弹了弹被他拥抱时被他触碰到的衣服。

  接着,我微抬着头,从他碧色的眼眸里,我看见自己故作抱歉的道:“啊,不好意思,我没嫌弃你的意思,只是衣裳脏了。”

  霎时,眼前这个狐王的脸,便没了半分血色。

  稀奇,原来他听到这样的话,心里也是会感到难受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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