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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第 17 章第1/3页

橙子雨 2021-10-14
    赵清嶺那天刚踢完球。

    本来是想和朋友一起直接回家的,可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注意到这边看台架上好像有个人在哭。

    那人真的哭了好久好久——从他们开始踢比赛就坐那哭,他们加时赛都踢完了,还他妈没哭完!

    略微放心不下,最后走了过来。

    直到那抱着膝的少年抬起头,赵清嶺才发现,他们其实是认识的。

    “哎,你不是我们班的吗?那个程……”

    程什么来着?

    同班一整年,无奈程彻实在是太没有存在感了,赵清嶺甚至不是很确定他的名字。

    但即使如此,他还是在他身边坐下了,把刚买的水递给他。

    哭了那么久,应该缺水吧?

    结果对方却摇头,不肯收。

    “怎么了?遇着什么事情了?没事,来,跟副班长说说。”

    高中的时候,唐蜜是班长。赵清嶺因为成绩好,所以也挂了个副班的职。

    却很明显地被同班同学防备了——那黑框少年只慌乱地抹了眼泪,便低着头缩进壳里一言不发。赵清嶺又“喂”了几声,他也只埋头不理。

    赵清嶺想了想。

    “说起来,我之前几天好像看到过刘宇他们跟你在一起。”

    “你看起来跟他们也不像是一路人,该不会……是被欺负了吧?”

    他们所就读的这所高中,因为不少学生都是本市非常有钱有势人家的子弟,又喜欢带小弟招摇过市,以至于校园霸凌事件莫名严重。

    赵清嶺一直知道有这事,但从来没有太放在心上。

    毕竟,反正不会有人来欺负他——校霸和各路混混在霸凌别人的时候,都是要过秤权衡的。

    谁没背景可以任意欺凌、谁有背景根本惹不起,他们心里门清。

    以赵清嶺的家境,他不欺负别人就不错了。

    根本不会有哪个校霸混混那么不开眼,来主动招惹他。

    可像程彻这种明显没什么背景、又性格内向的,还真挺容易成为那帮败类的“猎物”的。

    ……

    尽管在同班念书。

    但程彻在这天之前,从来没有跟赵清嶺说过一句话。

    倒也不是讨厌,只是没有交集。

    他当然知道,班上一直有那么个显眼的人。阳光帅气、笑容爽朗、家境优渥、成绩又好,成天身边都被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超级受欢迎。

    但,这种事情……

    反正也与他无关。

    程彻的人生,有太多太多的事情要去操心、去疲于奔命、去拆东墙补西墙,因而完全没空再去关注或羡慕一位受上天眷顾的男同学。

    也不想……和他扯上任何关系。

    他想着,他只要低头不理,等这位有钱人家的大少爷觉得没趣,就会自己走了。

    却没想到,冷不防的,那人的手忽然伸了过来。

    “……”

    程彻整个人,瞬间触电一般,狠狠颤抖了一下。

    有钱人家的大少爷,突然跑来跟他说话也就算了,竟然还自顾自摸猫一样……开始撸他的后颈?

    还撸得那么自然、那么顺手!

    修长的指尖一下又一下蹭着他的发尾,仿佛他真的是他家的小黑猫一样!

    “你家住哪啊?”赵清嶺一边撸,一边问他,“这样,明天早上我去找你一起上学吧?”

    “你放心,你跟我一块上学,以后绝对再也不会有人再敢动你了,不信我们试一次?”

    ……声音很温柔,也足够真诚。

    程彻虽然依旧防备着。

    恍惚中也多少能意识到,这个人应该没有什么恶意。

    可是,可是,就算没有恶意,这个世界也根本没有温暖、没有希望、更没有转机。他不需要任何人的可怜,更不喜欢被任何人碰触。

    明明是这么想的……

    可是为什么,掌心的温度贴着后颈,一下一下,直直流淌到了心底。

    他以前,从来没有被谁这样抚摸过。

    因而从来不知道,周身皮肤多年来一直渴望被碰触、被安抚,已经饥渴到了如此令人发指的地步。

    所以最后,程彻想要抵抗,却最终没撑住。

    自暴自弃一般,深深把头埋进了双膝里。偷偷放松了整个身体,任由赵清嶺随便把他当小猫撸了一遍又一遍。

    那是他升入高中后,破天荒第一次卸下了冷硬的防备。

    不仅和班上最受欢迎的男生说了话。

    最后,还喝光了赵清嶺拿给他的水。

    夕阳西下时,赵清嶺牵着他的手,把他从看台架上拽下去。

    操场的看台架,那时候正好对着西方。

    程彻恍恍惚惚,记得在酸痛的眼前,看到的就是一片美丽的、火烧般的红霞。

    ……

    程彻高中时候的家,也同样坐落在老城区。

    最贫民区的贫民区,一个破平房。

    巧的是,那片贫民区不远处,也同样有一座小小的小公园。

    第二天早上,赵清嶺按照约定在公园门口等程彻一起上学。

    深秋的风景,银杏树下,少年穿着一件银灰色的大衣,围着黄色格子围巾,笑容灿烂。

    看到程彻,第一句先问他:“你吃早饭了吗?”

    说罢变戏法一样,就从口袋里掏出个热腾腾的饭团。

    程彻以前听同学八卦过的,赵清嶺那个大衣,一件要好几千块。这么贵的衣服,口袋里……居然被他大咧咧揣着个油乎乎的饭团?!

    可赵清嶺却似乎满不在乎,笑容超级开朗:“哎,你家这附近我还是第一次来,没想到美食超多啊。我刚才随便在早餐推车买了个紫米饭团,结果特别好吃,就给你带了一个。”

    “加了蛋和肠,真的特别好吃,赶紧的趁热!”

    盛情难却。

    程彻咬了一小口,果然特别好吃。

    当然好吃了,毕竟加了那么多料……对他来说已经可以说是超级豪华。反正换成他自己的话,肯定是无论如何也舍不得买来吃的。

    小公园的另一头,停了赵清嶺的自行车。

    无级变速,在那个年代超级帅气,赵清嶺说:“上来。”

    程彻就人生中第一次,坐在了别人的自行车上。

    秋风飒飒。

    他抱着赵清嶺的腰,不明白。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男生?为了他不被欺负,特意绕路来接他上学,还买早餐给他。

    该不会……是在耍他吧?

    先对他好,然后再和那些混混头子一起嘲笑他的天真什么的?

    ……

    可是,赵清嶺却从来没有耍过他。

    从那天以后,混混头子刘宇再在学校里看见程彻就扭头只当没看到,再也没敢堵过他、动过他。

    而从那天后,赵清嶺带哥们儿打球、出去玩、各种聚餐的场合,也都会捎带着喊程彻一声。

    赵清嶺高中时,零花钱巨多,多到没有限制。

    因而每次呼朋唤友出去吃饭,十之八九都是他请。

    除此之外,还特别喜欢随手送朋友东西。

    据说是因为太多人给他家送各种礼物,但送礼之前都不先问问,导致同款太多,放着也是浪费。

    在那个好多人都不富裕的年代,各种限量版的球衣、球鞋,赵清嶺随手就送哥们儿。

    高二的冬天,程彻也收到了一双赵清嶺送他的球鞋。

    他其实……真的、真的亟需这样一双鞋子。

    旧鞋子里面已经早就全破了,新的又根本买不起,正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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