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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蓬莱大荒(十三)

松木石 2021-11-29

  ——真心——

  周峰生时便父母双亡,当真是天煞孤星的命,江湖人应该死在江湖里,母亲生他时难产而死,父亲被仇家一刀了结。

  天煞孤星命不好,克的也只是亲朋,睡梦中的婴儿运气还算好,并未被坏人发现,而是在坏人离开后开始肆无忌惮的放声啼哭。

  他命不该绝,有个行走江湖的黑脸刀客过路讨水,捡到尚在襁褓的婴儿,五大三粗的汉子既然喝了人家的水,自然也不好意思白喝,就把婴儿周峰带走,好歹喂一些米糊糊将他喂养长大。

  黑脸刀客没有妻子儿女,把捡到的周峰当成了自己亲生的孩子,自己没有文化,就想让周峰多读书,就连一身精妙刀术,也倾囊相授。

  玄柘是仙人,仙人入小世界自然因为与天地同生的灵气而被优待,他生时便有吉星高照,彩凤双飞,因而被视为祥瑞之子,世代忠君,如今却门厅中落的将门玄家托了幼子的福,也因此被加官晋爵。

  小世界多半处于子民颠沛流离,仙家未长成,民智不开的乱局,这个小世界只是比寻常的更加离谱一些。

  就连个靠谱的臣民,都不曾有,穷山恶水出刁民,刁民里能扒拉出个脾气好的,也算难得。

  周峰不是这个小世界里头的人,心智相比总是剩上一筹,他既有横刀的能力,也通诗书琴棋,在江湖里蹦哒久了,偏爱做一些为民除害的好事。

  不求美名流芳百世,只因为侠之大者,应当为国为民。

  热闹繁华是江湖里永远不变的定律传奇,风雪也不曾冻人,寻常冬日里也可都把玄英缀上朱明,江湖里平白蹦出个腥伐杀手,杀手杀人如麻,却杀的都是坏人。

  谣言不知道有几分可信,那个杀手据说是个络腮胡子的邋遢大汉,不修边幅,貌丑的很,不知名字,连形貌也是听说。

  这个世界里有什么贪官污吏,做了蝇营狗苟腌臜事情的坏蛋,没个能躲过那把裁决的弯刀,分明干的是刃尖舔血的营生,这弯刀杀手却乐此不疲。

  民间有义,君王无情。

  他统治的子民不服者多,揭竿起义的人数不胜数,大大小小的战斗早就把摇摇欲坠的朝堂撞击的漏风漏雨。

  玄柘身为仙胎,虽有能力,志不在此。

  他一直活在懵懂的岁月中,不知前途,不知归路。

  不求功名,无谓利禄。

  他能把常人当做宝贝的金银,视作粪土。

  一切的一切,开始出现转机,要从老皇帝发出的一纸黄券诏书说起。

  那纸黄券诏书,上头其实写的是个费力不讨好的烂差事,没有什么油水可捞,还可能丢命。

  弯刀杀手在民间极为出名,坐在高位上的皇帝每天不想着怎么治理国家,反而每天琢磨着旁人会不会抢他的位子。

  他整日里提心吊胆,就怕那弯刀杀手横空出世,仗着鼎沸的民心,有朝一日,黄袍加身。

  黄券诏书上的烂差事其实是诏安,先劝降,后杀人。

  旁人都不要的活儿,玄柘却把他当宝。

  玄柘只比旁人多几分侠骨,提剑出燕京,随了自己莫名悸动的心,诏安或是将那杀手诛杀,提头归朝也算一种对皇帝的交代。

  想来是笔墨最为诚恳,玄柘铺纸点墨,言辞恳切写一封诏安书,约好地方见面,夜半三更太晚,鸡鸣不嫌早,便约在此时会面。

  听过传闻,这刀客黑脸,样貌不佳,玄柘虽然知晓,却不置可否,潜意识里觉得,这刀客行径,莫名熟悉。

  万事皆空,不知为什么,有关这黑脸刀客的事事,都能入他耳中,先入耳,后入心。

  平心而论,玄柘心里觉得,狗皇帝在位没什么建树,整日里为一些上不得台面的事忙的焦头烂额,还不如把位子让于贤者。

  话虽如此,玄柘又懒得管。

  这世道如何,同他何干?

  诏安周峰这事儿,仿佛平静的一潭死水里,突然坠入了石子,不大不小的散开圈圈涟漪。

  玄柘在等,等某个魁梧的黑脸大汉,挎着刀,牛气冲冲的把鞘砸在桌上,然后要来大碗酒,大碗肉,他也会同这弯刀客谈一谈江湖话。

  先劝降,劝降不成再杀人。

  活算盘打的是好,实践起来可能有难度。

  玄柘自己肯定打不过自小在生死线上摸爬滚打的周峰,可他有皇帝给的三千兵甲。

  任那周峰武功再强,他也只能是寡不敌众,毕竟一拳难敌四手。

  周峰来的时候是单刀赴会,黑纱卷衣,玄柘瞧见的时候,正有一缕清风掀起衣袖遮了眉目,待风落下,展露一派与想象中全然不同的好颜色。

  玄柘平静无波的心湖被那颗石子搅的天翻地覆,他认为,此番,当是色字头上一把刀,是自己,好色。

  玄家早有清心寡欲之名的三子,无欲无求,家里人就怕跑去当和尚的玄柘,会是一个好色之徒?

  兴许只是没有碰见,可以让他动一动色心的人罢了。

  露出来的那张脸眉若凿刻,鼻骨剑脊,分明是一张好颜色,哪里同谣言一般,是个络腮胡子的黑脸大汉?

  尤其是这张好颜色里加了镀金的墨,又是胜出一筹,那双黑白分明的眼下比常人多了蜿蜒疤痕,更填味道。

  面上有疤,常人的容貌八成要减半,可这周峰脸上多上一道疤,那也不减风情,反而多出无常凌厉。

  玄柘从那张沧桑感十足的脸庞,得以窥见这么些年,重峦叠嶂的是是非非里,他横刀意斩天下的气魄,当真是厚如山石。

  心动往往是莫名其妙,防不胜防。

  玄柘这趟,来的不亏,又亏极了。

  亏是因为这颗守了二十载的和尚心,如今被个男人夺了走,这个男人长的分在好看,他也不算太亏。

  若以刀杀他,便死前也要偏头吻上尖刃,引颈送命。若以鸠酒送他,便饮前也要窃玉偷香沾叶惹草,玄柘此生,甘之如饴。

  从未想过自己爱人时会是如何,可便是周峰要他的命,也是肯给的。

  有风吹动那黑衣刀客的薄衫,却吹乱揉皱凌虐玄柘胸腔之下,一颗活生生的真心。

  诏安失败,玄柘却放他走。

  黑衣刀客满眼写着奇怪,倘若真要开打,这三千兵甲于他而言,其实并不算什么,只是如今这种局面之下,要白白欠下一个人情。

  “萍水相逢,你我不必如此。”在周峰眼里,黑白分明,他既然不投降,便不会和狗皇帝那边的人有什么瓜葛。

  “便是我留下你又如何,不过是损三千兵甲反而让你脱逃罢了。”

  大家都是聪明人,远不及敞开天窗说亮话来的痛快,还能博个好感。

  周峰提刀要走,却对上笑意盈盈一双含情目,像是刚瞧见一样,周峰发现这公子哥眼下,竟然还有颗点墨小痣。

  “周壮士,哦不,小周。你当知,萍水相逢,也可一见如故。”

  这话说的虽看似普普通通的客套,可咬字气息里,皆是轻浮。

  “啊?”直男周峰并不懂他在说什么,敷衍一拱手,便消失在玄柘的视野里。

  社稷飘摇,义军纵起,大火绵延千里。

  带头的人是周峰。

  没能完成使命,按理说玄柘当受罚,可那高高在上的老皇帝叹一口气,目光复杂,道。

  “朝堂无可用之人,玄家世代忠君,那周峰又不是个好相与的,无妨。”

  玄柘无所谓忠君与否。

  为将者,抛头颅洒热血太过激昂,既然玄家忠君,他为人子,也当从父之命,不需要多么尽心尽力,但只要死在这片沙场山河,也便无愧于心了。

  多么遗憾,和那人的立场不同,纵如此,不改忠君之志。

  仅有的几万铁蹄,老皇帝珍而重之的交给了玄柘,纵使他心不在领兵打仗,而在江湖。

  昔日里的侠剑也换银枪,百姓组成的义军将要推翻朝堂,领兵打仗伤的人也是百姓。玄柘不期凯旋,只盼有朝一日能够马革裹尸,葬于青山。

  好巧不巧,死到临头,对战的还是那把刀,悬高又落,黑衣刀客的眼里尽是冷漠。

  “我放过你,你走。”

  玄柘是败北。

  民心向明月,奈何玄柘身不由己,身在沟渠。

  改朝换代,河清海晏之局在对的领头人之下缓缓铺开。玄柘是旧臣,本应同这社稷一同故去,旧日君主却拼死也要换他活。

  虽有千千万的疑问,也随着旧主故去而埋葬在一抔土里。

  既然江山已定,周峰也无意君位,便归隐山林。

  未曾想还有再见之时,也未曾想,周峰会娶妻。

  快马加鞭也不够,横刀只来及削下一片夕阳来贺,晚来天欲雪,是姗姗,是急也不得。

  玄柘赶来时,正是大雪天,他的眉尾染峭雪,鬓发也霜白,提嗓还是清爽奕奕,喉腔里的沙哑哽咽全吞肚里,不曾展露分毫。

  “古人诚不欺我,是我来迟,待黄昏过,黎明起,还能祝你共佳人红披,春宵帐暖纵是一朝好时。”

  梦回年少,又轮上几个好时?

  无非只有周峰,是他苍白人生里唯一一点波澜。

  对上那双冰冷双目,岂会不知,他从始至终,都是不相干的陌生人。

  当年的提刀又放,无非是一命换一命,哪里有分毫情爱。玄柘苦涩之余,还要贺他,既然无备礼,就寻挽霞光,还要笑得几欲流泪。

  人非木石,周峰也觉这前朝的小将军,怕是对自己有意。

  情深一场,还是能换得一句“周峰此生,志在护国。此番娶妻,不是为我,而是为故去的兄弟行代之礼。”

  周峰所活,无非是为的这片土,待到岁月埋骨,化沙相融,是不是也能自嘲得他一护佑?

  只可惜,岁岁年年人不同,可道理确实一致,高位者纵使安居,也总会怕来之不易的位子,坐的不稳。

  又或者,死亡是每个人必不可少的结局。

  周峰毙于鸟尽弓藏。

  作者有话说:

  ——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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