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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穿越书生攻×猎户糙汉受142

铃子Sama 2022-05-29

  一个黑户还说着这样的话…

  不能再回忆了,上辈子的很多事光是想想都让现在的苏瑾都忍不住尴尬得扣脚趾,最关键他腿上还绑着夹板动一下可疼了。

  总之上辈子的他满心以为他自己肯定比那些古人要聪明,结果呢。

  还不是几句话就让人套得什么都说了。

  -

  苏瑾死了,又重生了。

  再次看到略微熟悉的房梁后,他愣了很久,他不敢相信自己又回来了,身边的那个男人估计以为他又要闹着出去,

  “昨天夜里下雨了,山路滑不好走,你就算真的要离开,也等天晴了,好吗?”

  苏瑾没说话。

  周鸿远也习惯他这个样子了,以为他生气,他继续和苏瑾说他要去田里干活,饭在桌子上让他饿了就起来吃,他晌午会回来。

  苏瑾那会儿没搭理他并不是自以为别的,只是因为正在跟脑子里那个奇怪的系统对话,他上辈子一直都特别想有个什么金手指,比如系统,可是一直都没有。

  重生后听到脑子里传来的机械音,他还有那么一点点的小激动,结果对方一句话就打碎了他全部的希望。

  它是个没什么用的系统。

  苏瑾躺床上想了想,甚至觉得那个没用的系统和他自己还挺配的。

  毕竟他自己也只是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除了干饭啥也不会的前在读大学生而已。

  [我说,你们既然都能把我送回来了,为什么不让我重生到我还没穿越之前的时间啊…]

  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回复。

  -

  苏瑾一个人在床上消化了很久他死而复生的事实,最后还是因为肚子饿了,才又下床去找吃的。

  周鸿远给他留的馍馍都还是温热的,也不知道他自己有没有吃,以前周鸿远就老这样。

  原本他两个月才会进山一次,毕竟山里头危险,但是就因为苏瑾嘴馋,他一个月有时候都会进山好几次。

  之前的苏瑾还特别没心没肺,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他缺乏一定的认知,觉得去山里打猎很简单,弯弯腰就能在地上捡到撞死在脚边的野味一样。

  苏瑾穿越前也才十九岁,没出过校园,没进过社会,他依旧天真得可以。

  在现代的时候因为是早产儿比同龄人就更虚弱,别的男同学打篮球,他只能看着,也因为体质差,慢慢成了宅男,玩游戏看小说足不出户。

  苏瑾对古代的钱也没有什么概念,也是后面才清楚在他腿受伤那段时间,周鸿远光给苏瑾看腿都不知道花了多少银子。

  后面他又老是生病,天一冷一热他就不舒服,不舒服只能喝药养着,简直就成了一个活生生的药罐子。

  如果不是因为他,周鸿远一个人可以过的更自在些的…

  苏瑾又想到了挺多挺多以前的事,越想越觉得愧疚,于是拖着条还没利索的腿想着给晌午回来的周鸿远做碗阳春面。

  结果他连火都点不起来,以前周鸿远根本不会让他做这种事,再加上他自己也根本不会。

  一个只会用天然气电磁炉的现代人又怎么可能知道怎么用土灶,他以前…甚至都没见过。

  好不容易点起来,没一会儿又熄了。

  等晌午间周鸿远做完田里的活都回来了,他还在厨房较劲,一边咳一边点火,嗓子都给咳哑了,脸上的煤灰又给添了好几道。

  远远就听见苏瑾的咳得不行的声儿,周鸿远几乎是扔下手里的东西就往里屋疾走。

  -

  等他在厨房看到苏瑾的时候,他以一个十分别扭的动作坐在灶边,见有人来了,便抬头可怜巴巴看着他。

  “你终于回来啦!”

  苏瑾看到他,眼睛噌一下亮起来,仿佛等了他许久一般。

  自从瑾哥儿的腿稍微能下地以后,就非要闹着去城里去镇上,整天说一些周鸿远听不懂的话…

  已经很久了,瑾哥儿没这样色颜悦色的对他说过话。

  “瑾哥儿怎么不在屋里,你腿还没好呢,这边灰大,你又闻不了那些…”

  周鸿远来拉苏瑾的时候还下意识在衣服上擦了擦手的灰才去抱他,一只手熟练穿过苏瑾的腿弯,另只手穿过苏瑾腋下轻轻松松就把人给抱起来。

  “是不是饿了?”

  苏瑾也惯性的将双手攀住周鸿远脖子。

  他比苏瑾要高,连手上也是粗粗的茧,以前苏瑾特别嫌弃他,可是在经历那么多事以后才后知后觉的明白,

  在这个陌生的异世界,对他最好的只有周鸿远。

  早晨那会儿因为苏瑾还没怎么清醒,所以也没注意周鸿远,这会儿才算认认真真的看清那个男人的样子。

  他五官端正,单眼皮,皮肤是被太阳晒出来的小麦色,臂膀肌肉健硕,可能是刚从田里回来的,身上还有一层薄汗液,行走之间哪怕隔着一层衣服也可以看到身上的扎实筋肉。

  又因为周鸿远平时并不怎么爱笑,所以给人一种不好接近的感觉,如果他在现代的话应该也是一个很酷的型男?

  -

  “瑾哥儿总看我做什么…大夫不是说了最好不要下地走动吗?”

  “不是。”苏瑾摇摇头,“我本来想给你下碗面的,可是我……”

  周鸿远可能也没想到会是这个原因,他愣了愣,就这么几步路够他稳稳抱着苏瑾到他的小书房。

  那个小书房是从大房间里隔出来的一角,书桌也是周鸿远给亲自打的,配套的凳子更是缝上了软软的垫子。

  “瑾哥儿不用做那些事,瑾哥儿的手本来就该是看书拿笔的。”

  他牵起苏瑾的手。

  苏瑾的皮肤可实在是太嫩了,光看他的手就能看出他肯定不是一个庄稼人。

  那完全是一双养尊处优的手,从出生就没干过重活的手,不然也不会手上没有一点老茧。

  苏瑾手上唯一的薄茧在他的中拇指,那个地方应该是握笔多年磨出来的,其余手掌手心都是软软的,但是这会儿有点发红。

  看的周鸿远都有点心疼了。

  反而是苏瑾讪讪笑了笑,他把手缩回来,故作轻松的转移话头。

  “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啦。”

  “上午的时候看你脸色不太舒服,我不放心。”周鸿远如实道,他将苏瑾放到床上,半蹲下来给他脱去鞋袜,盖上褥子,还不忘嘱咐两句。

  “瑾哥儿先躺着,我去烧火做饭,等一会儿就好了,要是没事做可以看看书。”

  苏瑾看着不远处桌上的东西,更心虚了,要知道纸墨笔砚可是很贵的…他却用那么轻松语气说他想要这个想要那个的。

  周鸿远又从来不会拒绝他的要求,他每次进山除了打猎,除了想给他开荤以外,就想赚钱吧。

  有时候好不容易打来的,他自己也不会吃,都是给他吃,还有的拿去镇上的集市买掉,每次镇上回来都会给他带零嘴。

  他总在旁边看着他吃。

  “瑾哥儿喜欢就好。”

  村里人说周鸿远是捡回来了一个小媳妇。

  作者有话要说:瑾哥儿上辈子很天真,有点中二,还带着穿越者的通病,总之就是傻乎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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