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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亲人42

昭崽 2022-07-02

  狐狸家族,兄弟相见。(倒v开始)

  人生第一次成亲, 许暮舟这才知道当一次新郎官,要费多大的功夫。主要也有他不愿意敷衍的缘故,虽然时间所剩无几,他也想要给庄白和自己一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仪式。

  好在他身边还有帮手, 不至于事事一个人操心。

  婚礼当天宴席上需要的菜色, 有宗叔和裴云初包揽选择与购置, 新房和宅院里的装潢装饰, 阿鸢带着家丁们替他张罗。

  许暮舟眼下最要紧的, 是赶紧和庄白去试喜服。

  还好镇上的布庄和绣坊大多都在许氏名下, 现成的衣料和衣裳式样皆可提前匀出来,然后绣娘们再赶赶工, 大抵是能来得及的。

  如若许暮舟不是东家, 没有这层身份的便利, 寻常定喜服, 都得一个月后来取了。

  不敢耽搁, 许暮舟携庄白一同到绣坊试衣, 两人皆披上了正红色的喜服。因着许暮舟比庄白高上两寸, 相同式样的两身衣裳, 许暮舟的便要大上一号。

  许庄二人从试衣里间走出来,虽然身上只是光秃秃的, 尚未刺上绣线的单调红衣, 但这两个人穿着, 却是极好看的。

  阿鸢想不出什么夸赞的话,只也扯了一匹红布裹在自己身上,铜镜里一照..有些滑稽。

  “清水出芙蓉, 天然去雕饰。”庄白后退了几步, 方便把许暮舟的整个身段完全放进眼里,“许少爷的娘亲,实在太厉害了。”

  “以后,但愿我们也能生这么好看的小娃娃。”这句话,庄白是在许暮舟耳畔悄悄说的。

  尽管穿着的是红衣,但为了试衣方便,许暮舟脑袋上并没有带多余的修饰,和那一晚在山头上一样,只用了一根黑绳束发。

  正因黑发简洁,更显红衣明亮。

  这也算是一种另类的「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了吧。

  反正在庄白眼里,许暮舟就是全天下最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芙蓉一枝花。

  “孩子的心性得像你,当小魔头是不会吃亏的。”许暮舟捏了捏庄白的脸。

  庄白的皮肤与许暮舟相比,要显得粗糙一些。许暮舟这身细皮嫩肉,是从小体弱,在房子里躲出来的,而庄白,则像是经历过风吹日晒的。

  然而,夏梁郡中有那么多务农的佃户,在田地里经受风吹日晒的少年人,许暮舟见得太多了。

  庄白明显不属于这一类。

  这几日坦诚相待,翻云覆雨,许暮舟发现庄白右手的拇指与虎口处,都长着薄薄的茧,拇指指腹与食指、中指的指尖,也有不同程度的硬茧。

  这只手,应该是常年持握兵刃,以及提笔写字的手。

  庄白的肩部、背部,甚至腿弯处,都有着深浅不一的疤痕,摸起来,触感有些特别。

  许暮舟一时猜不出,究竟怎样的一个人,才会同时拥有这些特征。

  而且年岁还只有十八十九——先前裴云初为庄白查看伤势时,通过人身上骨龄判断的。

  不过许暮舟也不想猜,事到如今,庄白到底是什么人,与他们的婚事相比,实在一点也不重要。

  一旁的绣娘们,看这两个人站在一起,也齐声称好。而且听说这是东家和「老板娘」,都纷纷愿意无偿承包刺绣的活儿。

  众人的热情,似乎也给许暮舟和庄白的婚事多添了好几分喜气。

  从绣坊里出来,距离午膳时分还要小半时辰,该回家了。这次庄白是在白日里,和许暮舟大大方方一同出门的。

  许暮舟想着,他们马上也要去京城了,左右也免不了抛头露面,那出门就出门呗,不必再有意躲藏了。

  而且庄白出门来也挺高兴的,许暮舟瞧他高兴,自己心里也就高兴。

  路过一家糖炒栗子的小贩,锅炉里滚烫的板栗甜香,不讲道理的往人鼻子里钻。

  庄白侧目看了一眼许暮舟,只见人目不斜视、站姿笔直,仿佛全然不曾闻到甜味一般。

  庄白蹭过去,在人耳边亲昵:“等一等,我去给你买一包。”

  就在这买回来几步路的过程中,庄白撞到了一个人,对方可能是一不小心脚底打滑,当街摔了个屁股墩。

  庄白抬头一看,这是个身着素衫的少年人,年纪应该跟阿鸢差不多大,一双黑葡萄似的大眼睛,娃娃脸,脸颊圆润但下巴尖细小巧。

  怎么说呢,这种相貌,叫人无端联想到狐狸。

  尤其少年人的那双眼睛,活脱脱一双年幼狐狸崽的眼眸。

  只是这只狐狸的眼型幼圆些,眸子干净清澈,如果是狐狸,那也是极少见的清纯一类。

  庄白看到少年的脸时,不知为何,一股怪异的「熟悉」之感溢满心间。而那一屁股坐地上的少年人,也死死盯着庄白。

  四目相对,相顾无言。

  许暮舟走过来,先不着痕迹的把庄白往身后护了护,然后去扶那少年起身:“真是抱歉,小公子没摔坏哪里吧?”

  这少年很是面生,许暮舟可以肯定,绝不曾在夏梁郡见过他,且观其身上的衣服,虽然颜色素净,但布料名贵。

  比许氏布庄里定价最高的布匹,还要贵上数倍,甚至十数倍。

  他大抵不会是因为喜欢素色而着素衫,而是为了掩藏身份,不引人注目,特意选了这样的衣服。

  少年扭头看了许暮舟,明显惊讶了一下,许是觉得这男人好看。继而借着许暮舟的力,自地上爬起,“无妨无妨,是我的疏失,撞到了那位公子,合该我道歉才是。”

  许暮舟赶紧顺着人话说:“街上人多,接踵擦肩之间,难免磕磕碰碰,公子别放在心上。萍水相逢,咱们就谁也不说抱歉了。告辞。”

  今天不是赶市集的日子,街上的人并不算多,许暮舟已经看出来了,眼前这位小公子与庄白相撞,十有八九是他故意为之。

  直觉不对劲,许暮舟拉住庄白的手,想赶紧离开。

  偏偏还不等走远几步,便听后头传来少年人的声音:“庄白。”

  庄白与许暮舟的步伐同时一顿,那少年又走过来,冲着庄白道:“公子长得,很像我的一位朋友,不对,应该说,是一个亲人。”

  “我看公子就觉得面熟,公子没有这种感觉吗?”

  庄白说不出话来。此时此刻,他的脑子像一个被扔进水中的木盒,铺天盖地的潮水向他围聚而来,木质的外壳可以抵挡一阵,但是潮水顺着缝隙流淌而入,只不过是时间问题。

  莫说开口回应少年,他现在甚至需要努力克制自己,才能堪堪站稳。

  许暮舟把庄白拉过来,让他贴近自己身边,一边若无其事地与少年交谈:“这么凑巧么,小公子的那位亲人,也叫「庄白」?”

  少年人露齿一笑,那上挑的眼角,顾盼神飞的模样,确实和庄白笑起来时有几分相似。

  “不,他不姓庄,「庄白」是他的字。而他的全名..是另外两个字。”后面半句话,少年是望着庄白说的。

  尽管庄白的脸始终垂着,眼睛也一直盯着别处。

  “而我呢,姓司,单名一个衡字,「衡阳雁去无留意」的衡。我跟我的那位亲人,自小一同念书,从前他记我的名字,就是用的这句诗词。”

  “不过我看我是认错了,我们十数年的情义,如若迎面相撞,他不会不认得我的。”少年嘴上说着错认,话里却又包含言外之意。

  许暮舟顺杆下:“有理,小公子一定是认错人了。血缘至亲的事,还是要慎重些的。”

  说完,扯着庄白就想跑。

  小少年没想到这个看起来端庄有礼的漂亮男人这么滑头,泥鳅一般逮着空隙便开溜,堵得他一肚子话还没说完。

  “哎哎哎,且慢!等一等!”

  少年也急了,眼看许暮舟拉着庄白走远了好多,他也只好不管不顾地追上去,他想扯住许暮舟的袖子,迫使人停下来。

  结果一道黑影闪过,少年手抓了个空,整个人还仿佛撞上了一道铜墙铁壁,撞得他稚嫩的额头生疼。

  抬眼一看,面前站着一个全身裹着黑衣的人,怀中还抱着一把长剑,那剑也用黑布裹着。

  司衡顾不上与人起冲突,他要赶紧追上庄白!

  然而试来试去,无论他往左边走,还是右边走,这个铜墙铁壁似的瘦高男子就是能正正挡在他前面,像能移形换影一般。

  司衡气不打一处来:“这位侠士,大路朝天,各走一边,请你不要挡住我的去路。”

  方才是为了与庄白相认,又不想在街市上闹出太大的动静,司衡才装出乖巧模样。如今竹篮打水一场空,还被人阻拦去路,少年人在王府里养出的一身骄矜的贵气忍不住要发作了:

  “否则,你碍我要事的后果,只怕阁下难以承担。”

  可惜刀头舔血、石头心肠的孔夜压根不吃这一套,“护他周身安全,是我现如今的使命。”

  “若有人非要试探,恐怕才是难以承担后果。”孔夜的声音,仿若冰冷山泉滴落坚硬山岩上,碰撞而出的动静。

  而且一边说着,孔夜一边还亮出了一小截长剑的剑锋。

  这样一来,反倒是司衡被那一瞬间的寒光吓了一跳。

  作者有话说:

  关于身高:许暮舟,186cm(比他媳妇儿大概高两寸)。

  关于狐狸家族:沈毅,纯正狐狸相。司衡,类似小型狐狸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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