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谁?不应该谢你运气吗?”
“是啊,我运气真好。”余言声音轻轻的,像是低到了尘土里。她也不知道自己最近为什么老是容易动情,眼睛动不动就要雾气涟涟。
“不说了,挂了。”
余延之截住,“不是,专门打个电话就为了说这个?”
“对,没别的事。就是想在你面前炫耀一下。 ”
“那你目的达到了,我真的太眼红了。不过呢,”他又说,“谁让我姐运气这么好呢,一想到这个我就不眼红了。”那头好像有人叫余延之的名字,他应了一声,然后又对余言说:“那真挂了啊,我同学还等我去唱歌。”
余言挂了电话,发觉自己眼底不知何时又涌起了薄薄的雾气,她觉得自己可能真要去医院里检查一下有没有沙眼了。
***
七夕早几天商家就把广告打出来了。
余言这日无事可做,便早早起来准备打扫卫生。二楼她管不着,但一楼的地板她来来回回擦了不下三遍,每次都是因为李苟胜不顾地板上未干的水渍跑下来问陆修远带哪个领带比较好看。
“黑红花纹怎么样?”
他摇头:“花里胡哨。”
“那这个蓝白的呢?”
“有点素。”
“纯黑?”
“和衣服颜色不搭。”
李苟胜放弃,转头问余言:“你觉哪个比较合适?”
她抬头看陆修远和李苟胜他俩西装革履满面春风,少见穿的人模狗样的,就忍不住好奇:“穿成这样干嘛去?”
陆修远如实告知:“参加婚礼。”
“婚礼?”她终于舍得直起腰看着二人:“你们俩一起去?”
“注意措辞注意措辞,是一起去参加别人的婚礼。”李苟胜话多,“你这话说的好像结婚的是我们俩一样。”
“……能让你们俩一起全都去,那婚礼主角应该还挺重要的吧?青梅竹马?同班同学?还是同事?”
“怎么说呢。”李苟胜嘴角向上扬了扬,“修远的竹马是我,我们俩自打16岁就认识,直到高中毕业后来念大学才分开。我跟讲,高中那会儿班里能让我看上眼的……”
余言打断,“行了,你怎么还回忆上了。”
差点就从盘古开天辟地女娲补天造人开始两起,说了半天也没说是谁,况且照他这么说,细算起来也不过是三年同窗而已,愣是被他说出了一种从小一起长大的感觉。
他不好意思笑:“就那谁,修远前同事,南城分局的温队。”
余言啧了一声,揶揄他:“原来是个‘天降’啊,怪不得你这‘竹马’被打败了。不过你去干什么呀?也有交集?”
“以前跨区办案见过几面,虽然不怎么熟,但礼数总该要有。”
余言想起今天是七夕节,便忍不住感叹:“选今天这日子结婚也挺浪漫的,我看这个温队应该也是个有情怀的人。”
陆修远敲了敲桌子,打断他们:“你们俩别贫了,该走了。”
李苟胜慌忙跟她摆摆手:“余言那你自己乖乖在家玩儿啊,到点儿了自己整饭去。我们俩不在你一个人吃饭多心酸啊,要不我给你定个外卖?”
“???” 余言越听越不对味,感情他这是把她当成了暑假放假在家没事干的小孩了。明明他自己更像是个傻儿子。
“你们安心去,别搞得我一个人很心酸一样,我也有人约的。待会就有人带我去玩。”
想到今天是个比较特殊的日子,陆修远忽然停下脚步,“谁约你?”
作者有话要说: 依旧不会取章节名,瞎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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