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万万不答应,于是又从余言冰箱里搜寻了一大堆东西带着她上了二楼。
余言:“……”
这哥真是蹭吃蹭喝习惯了。
陆修远家里有一面玻璃板,以前是他在家里用来研究课题总结导向图的。现在办了过来正好被用来分析案情。
李苟胜一手拿着从余言家里搜刮过来的鸡腿,一手拿笔将地图上抛尸的地点圈出来。问余言:“发现什么了吗?”
余言在下面看的似懂非懂,“你以前不是不想让我在这吗?现在怎么又同意我来了,还让我参与分析案情?”
他晃了晃手里掉皮的鸡腿,“吃人嘴短,这东西挺好吃的,你在哪买的?”
“一个熟食店,有机会带你去。”她发现话题歪了,又纠正回来,“为什么我也能参与?”
“你一个局外人,肯定不会像我们一样有思维限制。”他啃了几口,只留下一根骨头指着余言:“来,这位学员请说出你的想法。”
“万一就是随机的呢?不规则,他想扔哪就扔哪。又或者说,不是四个地点之间有联系,而是两个地点有联系。”
陆修远看了她一眼,又想起那天在浮云阁和她见面。他很少不戴眼镜,因为不戴眼镜的时候,他总能看到人们身后的颜色。
蓝色是坚毅深情的人。
红色,是热烈张扬的人。
绿色是生机勃勃,乐观开朗的人。
白色是单纯善良的人。
黑色是城府颇深的人。
每个人身后都会腾升出有自己专属的颜色。
他一直以为这世上只有有两种人不同,一个是他自己,他在镜子里看不到自己身上的颜色。另一个,是死人。
死人身上,也没有颜色。
所以他去做了法医,只有在死人身上不用看见那些奇奇怪怪的颜色,不用看见那些明明身后氤氲着黑色,却装作一副单纯无害的人的样子。
他朋友其实很少。
直到他遇到了余言。
那天他摘掉眼镜在屋子里等,看到推门而入的她身后五颜六色,色彩缤纷,如同背了一个Photoshop调色盘。
那是他这么多年人生里第一次见到自己世界里的杀马特。
很特别。
“修远,修远。”李苟胜喊他,手里的鸡骨头还没扔,“你的看法呢?”
陆修远扶了扶眼镜,“我之前以为会是快递员之类的。倒是……判断错误,所以这次不好说什么。”
他安慰他,“大方向是对的,比如说擅用刀,租住在花溪区,杀掉的是自己的妻子儿女。主要是送快递那人自己掺了一脚进来,自己以前又放过配菜帮厨,路线时间又符合。还在他车里发现被割下来的皮肤。别说你,我都以为是他。”
“凶手先于一步,把迷惑扔给了我们,故意将第五次抛尸扔在周正能的快递车里,导致我们估错方向。”陆修远顿了顿,忽然想到了什么,“周正能应该认识这个人,经常给他送快递或者从他那接收快递,所以才有机会把尸体的组织扔进他的车里。”
李苟胜又写下关键词:善用刀,快递多,住花溪区,外来务工人员,妻子孩子失踪。
他转身又问:“余言你呢?还有什么想说的?”
她还在加持自己莫名其妙的想法:“你画一画两个点的连线嘛……”
“得嘞。”他把鸡骨头扔进垃圾桶,拿起笔把地图上的四个点任意两个连起来画了几条线。看起来杂乱无章,毫无调理。
余言抬头看了看,忽然笑了起来。
两个大男人不约而同看向她。
余言指了指,“你看你连起来的图好像是一条咸鱼啊。”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是随榜更的,这周榜单完成了,所以下次更新到本周三晚上了【就隔了一天,不要放弃我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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