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浑蛋还没还钱呢,要是让老娘遇上了他我一定……”话题突然跑偏,陶薇拍了拍自己脑袋,“等会儿,我不是要跟你说这个—我遇见齐城了。”
念到“齐城”这两个字时,她的声音蓦地就小了下去,连念一声这个人的名字,都让她赶到害羞。
“脐橙?”林枕书听岔了,“脐橙有什么稀罕的啊,我天天回家都能看见。”
陶薇愣了:“你为什么天天能看见他?”
“我家门口有个水果超市啊。七块钱一斤,也不贵。”
陶薇破口大骂:“我说的不是水果脐橙,是齐城啊!我们高中的学生会主席齐城!”
林枕书挠了挠头:“哦,你说他啊。他高中欠你钱了吗,你看见他这么激动?”
陶薇立马挂断了电话。
大概真的是因为饿得不轻,林枕书连反射弧都慢了好几拍,等到吃完一整盘的芒果千层后,她才后知后觉地回忆起来,齐城到底是什么人。
陶薇这个大小姐家庭富裕,长得好看、能力又强,念书的时候成绩也很好,几乎没什么缺点,从小饱受同性和异性的嫉妒。如果非要挑毛病,那就是至今,她都没谈过一次恋爱。
自幼自信心爆棚的陶薇,在面对齐城时却永远自卑得抬不起头来。
她喜欢他,喜欢了很久很久,却从没说出口。
朋友的暗恋故事固然有值得唏嘘的地方,但是还没等林枕书为陶薇表示同情,她自己的麻烦却又来了。
大门口传来钥匙插进门锁的声音,下一秒,刘琦猛地推开门,鞋也不换,气势汹汹地冲了进来。
刘琦一向是一个优雅的人,即便是吵架也要尽量保持淑女的风度,忍无可忍之际才会彻底奓毛。林枕书寻思着离午饭的争吵已经过去了好几个小时,她不至于后知后觉成这样吧?
现在的刘琦十分不寻常,全身冒着一团火,看见女儿的第一句话就是:“跟谌珂分手。”
林枕书愣了,她意识到这不是一句商量,而是一个命令。
“你跟这样的人在一起是不会有未来的,听妈一句劝,趁你们感情还不深,长痛不如短痛。”刘琦每一个字都说得清晰,她极力压制自己的怒火,开门见山地将她此行的目的全部表达了出来。
“理由呢?”林枕书将勺子放下,神情严肃了起来。
刘琦说:“他有很严重的精神疾病,你不会不知道吧?这样的人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就是一颗随时会引爆的炸弹!万一他以后再发病,你该怎么办?”
“艾斯伯格症候群不是你想的这样的。”她努力比画着跟母亲解释,“而且他已经治好了,他现在就是个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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