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灵是一个彪悍的女人。
是的,在白云镇的人们都是这么认为的,包括她自己也这么觉得。
每当有一些图谋不轨的病人借着探病的名义试图轻薄她时,都会被她拿着笤帚追着打一整条街。
她就是这么被乡长家的公子看上的,因为公子说她“活泼”。
公子的话似乎让叶灵有些受宠若惊,自婚约立下之后,她的彪悍便越发不可收拾,就连笤帚都换成了大一号的。
但当那些咬人的怪物出现在街道上时,叶灵才发现,自己的彪悍,只限于那些在街头巷尾的平头百姓之中。
末日降临之时,她还在举着笤帚追逐一名登徒子,准备好好展现一波自己的“活泼”。
那登徒子在逃跑途中绊倒了腿,被叶灵狂拍不止,但渐渐地,叶灵就感觉有点不太对劲。
一般人被打了,多少会做出点防御举动,比如抬起双臂保护住脸部。但这个登徒子竟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叶灵当即就停手了,她害怕自己失手把人打死了。如果当街杀人,就连乡长的儿子都保不住自己。
但另一方面,她又觉得笤帚这种东西应该打不死人,她害怕这登徒子装死等她靠近然后调戏她。
纠结再三过后,她依仗着乡长公子未婚妻的身份,指派了一名路过的行人去查看。
谁知这一看,便让她见到了令她永生难忘的一幕。
只见那原本一动不动的登徒子猛然跃起,苍白的脸上布满一条条黑灰色的纹路,黑红的嘴唇张到半张脸那么大,一口咬在路人的脖颈上。
鲜血自路人的脖子处喷涌而出,被咬住的路人全身发疯般地挣扎抽搐着,但很快就没了动静。
路边的一名短工见此情景,嘴里大呼着“保护叶小姐”便冲了过来,试图将那发疯的登徒子推开。
他本想借此机会获得叶灵青睐,将来能进府里当个长工,却不想这一冲上去,便彻底没了性命。
丧尸的身体强度比正常人要高出一个档次,区区一个短工根本不是丧尸的一合之敌,一个照面后便被它扑在身下,肆意撕咬。
路过的行人纷纷围观,他们指指点点地看着地面的两人缠斗,却不曾注意到另一边,一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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