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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95

路七酱 2022-12-01

  谭大爷的绘图功底很好,稍稍几笔,就将三里巷简图勾勒了出来,然后将建筑标上序号,之后的几页,都是根据序号标注相关的信息。

  什么妹子什么金主,余初提过的,谭大爷都一一写清了,但是昨天她一口气说的太多,其中有两个混淆了,还有一个位置标错了。

  余初纠正了之后,想了想,在信息之后一一填了几笔,标注上了弱点。

  就比如隔壁宅子穿着旧衣的妇人,自然适合用钱打通;而梨树前那个头牌,可能良籍的身份更有吸引力;公公家的小娇娘——找个小白脸来哄着,可能更直接有效……

  她写完之后,递给了谭大爷:“给。”

  谭宪翻了翻后,表情有些复杂,越发觉得自己放人放的太早了:“余初,要不你真多留一段日子,帮我……”

  “嘶——谭队你看,我一受惊吓,又消化不良了。”余初捂着肚子往后退,“我去找下胃药。”

  受到惊吓消化不良?

  这是连个借口都懒得找,谭宪摆了摆手:“去吧去吧。”

  算了——

  这个破摊子,他一个人处理就行了。

  ***

  古代区的工作人员,一驻少则五年,多则十几年。

  有些人离开后,再见面,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晚上的时候,余初烧了几个菜。

  一个糖醋排骨,一个辣子鸡丁,一个跳水鱼,还有两个素菜一个凉菜,也算凑足了一桌离别宴。

  谭宪倒是没有料到余初在古代的灶台上,厨艺发挥的还这么好,他看着桌上的菜色,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于是他看向刚坐下的余初:“有酒吗?”

  “有的,厨房有酒。”余初起身,“我……”

  古代的调料不够,有些荤菜 压不住腥味,就只能把酒当水用,她之前买了不少。

  “你坐着,我去拿。”

  谭宪再回来的时候,两手各抱一坛酒,一大一小,大的也不过就是两三斤的量,小的大约只有一斤。

  他酒量不错,但是不酗酒,只是牢狱之中被关着的时候,日常饮食连基本人道主义都没有,好几次被湿气太重骨头隐隐作痛,就想着要是有壶酒就好了。

  今日,勾起了他喝酒的兴头。

  谭宪将两个坛子封泥拍开,大的摆在自己面前,小的则放在余初面前:“我喝我的,你随意。”

  古代的酒不是蒸馏酒,度数一般不高,当饮料喝一碗半碗,问题也不大。

  余初原本想拿小杯子去装,看见谭大爷豪气的给他自己倒了一碗,又悄悄把捏着杯子的手收了回去,换了个小碗。

  堪堪只倒了个半碗。

  她年纪小,在刚入驻地的时候还没有成年,大家聚会的时候,给她点的都是饮料,个别闷坏的,还特意点了娃哈哈。

  然后一桌人一边喝酒,一边看着她喝着娃哈哈直乐。

  后来,去了古代区,宋家门风严谨,有戒酒、戒赌、戒色‘三戒’,家里男人不喝酒,自然在餐桌也就没有见过酒。

  再后来,她被肃美人捡回了界市。

  肃美人饮食作息没有规律,胃伤的有些狠了,有他的地儿,都不会有酒出没。

  所以算起来,她喝酒的次数并不多。

  为数不多不多的几次,还是在毕业散伙饭和回老家的时候,多半也是浅尝即止。

  她端起碗,尝了一口,糯甜中带着微酸,香味悠长,口味倒是十分的好。

  谭宪不劝酒,自己喝酒倒是很痛快,第一口就是小半碗。

  也许是酒香勾的,谭宪脸上也多了些人情味:“我看过档案,你是清大毕业的?”

  余初点头。

  “十四岁上的清大,算得上少年天才。”谭宪有些好奇,“你怎么想着来驻地的?”

  “我实习的时候才十六岁,脸长得又嫩,正经单位怕被人说用‘童工’,也怕我智商够情商不足,融入不进团队反而成副作用,HR犹豫归犹豫,到头来还是把我刷了。”

  其实那时候,按部就班,她应该读研考博,考虑考虑出国。

  等到博士毕业了,自己也不过才二十出头,再去应聘的话,年纪反而成为了优势。

  只不过那时候余老爹再娶,她又处于叛逆期,两年没有伸手要钱,完全靠着奖学金和兼职撑着,人疲惫到了极点后,再去展望研究生博士的几年暗无天日的日子,就开始生理性的排斥。

  所以那时候满脑子都是:

  念书工作了以后还可以念。

  先活着吧。

  “那时候,我穷的只剩下半箱方便面,屡战屡败后,就顾不上挑选了。看见学校告示栏角落里,粘贴的一张‘古代金融文化研究中心’的招聘启示,上面工作内容写的隐晦,但是福利写的很清晰,工资高,有五险一金,尤其是出差补贴更是丰厚,就顺手一起投了简历。”

  余初回忆到这,喝了一大口酒,有些好气又有些好笑:“原本想着,古代研究嘛最多也就跨个省,没想到都跨两个文明了。”

  谭宪难得被逗乐了:“当时他们在部队招人的时候,用的是理由是外出驻训,标注津贴翻十倍到二十倍,你知道基层都清苦,当时为了这个驻训,大家嘴里不说,暗地里都较着劲。”

  两人难得有了同病相怜的感觉。

  余初举碗:“敬组织套路深。”

  谭宪这回是笑的连碗都拿不稳了。

  一时间,觥筹交错,酒兴正酣。

  等谭宪听到外面的敲门声时,才惊觉起来,外面的夜色深透了。

  他抓起怀表看了一眼,已经夜里十点多,也不知道什么人,会在这时候敲门?

  余初抬起头,脸上看上去十分正常,她歪了歪头看门外:“有人敲门。”

  “我去看看。”谭宪想了想,怕司城防贼心不死,嘱咐道,“如果有情况,你就找个地方先躲起来。”

  他记得余初说过,这宅子里有地下室。

  余初点头。

  谭宪在脑海里想了十几种可能性,走到大门前时,还谨慎的透过门缝往外看了一眼——

  外面夜色正黑,来人自己提着一盏灯笼,披着玄色披风,半张脸都隐藏在披风帽子下。

  即使靠着半张脸,他也认出了来人。

  夜风中,谭宪听到了自己微不可闻的叹息声。

  收拾完脸上的情绪,谭宪打开大门,将来人迎了进来,既没客套的问好,也没有询问对方的来意,开口第一句话便是:“她在前堂。”

  叶长谦摘下帽子,露出整张脸来,冲着谭宪颔首:“多谢。”

  他的步伐沉稳而坚定,从大门到前堂,不到百步就到了。

  站在门外朝里看去,只能看见摆着吃食的桌子,和空荡荡的椅凳,一个人影都没有。

  余初呢?

  他回过头看了一眼院子,正打算询问谭宪,可院子里也同样空无一人,看来是有意避开了。

  就在此时,前堂传来一阵不小的的桌子摇晃声,连带着桌上的盘碗酒具,也哐当作响了起来。

  又突然归于平静。

  叶长谦想了想,踏进了前堂,走到餐桌前,弯下腰,将桌布掀了起来。

  余初一身酒气,抱着个碗坐在桌底,手里正剥着颗花生。

  他眉眼都沁满了笑意,干脆也坐在了地上,见余初剥好一颗花生后塞进嘴里,又捡了碗里的另一颗开始剥起来。

  “余初,你在干什么?”

  “谭大爷叫我找个地方躲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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