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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耳环72

Nefertiti 2022-12-29

  就算他愿意无条件为卡莫西斯付出,但是这个“无条件”也是相对而言的,就算不能两情相悦,至少卡莫西斯也应该稍微对他关切一些吧?

  他虽然从头到尾就没指望过卡莫西斯对自己投怀送抱,但是偶尔也会希望卡莫西斯做出一些亲昵的举动,不要整天一幅被人拿刀架在脖子上的样子,表情僵硬。

  可是卡莫西斯没有,他对普拉美斯,永远是淡淡的,甚至苦巴着一张脸。

  对谁都一个样。

  如果普拉美斯不找他搭话,他可以一整天一句话不说。

  普拉美斯是真的想改变这种尴尬的交流方式,想让两人的关系能进一步,可是他找不到办法。

  驰骋沙场,战无不胜的指挥官,对公主的冷淡束手无策。

  卡莫西斯本来是很开心的,可是他看普拉美斯沉着个脸的样子,也不高兴了,皱紧了眉头,将手里的果子往地上一丢,抱紧了手臂。

  “普拉美斯,你现在后悔也可以,我说我欠你一条命,就一定会补偿你。我可以照你所说的,在你的居所里做一年的奴隶,期满之后,你放我走,我保证永远不会再出现在你面前,也不会去外公那里。”

  普拉美斯摇了摇头,一言不发地骑着马,回到了居所。他让仆人准备饭菜,然后就把自己关进了书房处理事物,不见任何人。

  他只希望看到自己所做的一切是有用的,而不是徒劳。

  他想要卡莫西斯也能主动一些,而不是像个牵线木偶,虽然顺从,但并没有一颗因他而动的心。

  普拉美斯把仆人全部支了出去,关上书房的门。靠在门框上,他深深叹了一口气。

  要放弃吗?看起来卡莫西斯一点也不喜欢自己。

  与其和他耗在这里,不如放他离开。

  卡莫西斯早说过自己想去边境,与普通的女子结婚,过正常人的生活,他不如就这么成全他。

  普拉美斯心中刚冒出这个念头,立刻就被自己打消掉了。

  他不甘心。

  坐到书桌旁,他打开柜子,从中取出一个小小的盒子,轻轻打开,搁在了桌子上。

  盒子里静静地躺着一枚绿松石耳环,它已经磨损得很严重了,甚至还缺了一角,像是被磕碎的。

  普拉美斯小心地把它从盒中取了出来,放在了手心里。

  破旧的宝石上有战场中硝烟的味道,上面的每一道划痕,就是战士驰骋沙场留下的伤疤。

  普拉美斯闭上了眼睛,再次将其戴在了耳上。

  1925年春阿蒙神庙

  撑船从河的对岸回来,普拉美斯长出了一口气,今天的锻炼算是告一段落了。

  为了保持强健的体魄,普拉美斯要求自己每日在河边划上几圈,如果温度适宜,还会下水去游一段。

  尼罗河上的微漾似女神的长发,一轮红日映在河中,似她明艳的红唇。

  清晨的尼罗河如一位彻夜狂欢后的美人,慵懒而餍足,还有一丝兴奋后隐隐的疲倦。

  接下来的时光如同往常一般千篇一律,当第一缕晨光将柔荑搁在高耸的石柱上时,唤醒阿蒙。拉神的仪式就开始了。

  隔着绘满奇妙神话的巨门,普拉美斯就已经闻到了扑鼻的熏香。

  在埃及想要区分神与人,只要闻一闻他身上的香味就行了。神身上的香味是沁人心脾且源源不断的,人在被神附身时,身上就会有一种令人百闻不厌的芬芳。

  神殿的音乐震耳欲聋,普拉美斯手中拿着一卷纸莎草书,偷偷打了个哈欠,然后拿笔记下了今天的唤醒仪式。

  翻开前面几页你就会发现,他记录的东西全都是相同的内容,毫无新意。

  这样的日子日复一日。

  真是无聊啊,原本以为在法老的授意之下离开王宫,到神庙中成为一名祭司之后,原本的生活能发生一些改变,谁知到了这里之后,每天过着一模一样的日子,他的斗志都快被抹平了。

  普拉美斯打心底地认为这份工作真的不适合自己,但是就算如此,他也依然不愿厚着脸皮回去,请求父亲把自己安排进军队里。

  他现在就陷入了这样进退两难的处境,辞去现在的工作也不是,毕竟这份工作是法老的授意,继续工作下去也不是,他不愿纵容自己待在这个安乐却无聊的地方,从壮年干到老年,一步步安于现状,变成一个和首席祭司一样因循守旧的人。

  不过好在神庙中有许多的书籍,工作之余,他可以到神庙中借阅一些资料,增长见识,丰富阅历,这是他唯一的慰藉,毕竟知识总是派得上用场的。

  神庙中的生命之屋是面向贵族开放的,在这里不仅能够阅读书籍,还有机会结交贵族,得到提拔,所以经常有人特地跑来这里,借着读书的名义与贵族偶遇。

  如果运气好了,或许还能遇见法老本尊,从此官运亨通,平步青云也说不定。

  普拉美斯觉得这样的事颇为不靠谱,知己难求,知音难遇,贵人并不是每日在生命之屋蹲点就能盼来的。

  或许机会总是喜欢在人毫无准备的时候突然降临,普拉美斯怎么也想不到,这么不靠谱的事情,有一天就发生在了自己头上。

  那是一个稀松平常的早晨,潦草的早餐之后,普拉美斯拜托朋友艾纳斯帮自己打掩护,在例行的唤醒仪式上找了个身体不舒服的理由溜掉了。

  这样的事普拉美斯已经做过许多次了,同样的理由屡试不爽,估计是首席祭司都觉得普拉美斯没救了,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他去了。

  这省下来的时间当然要花在读书上了,普拉美斯心心念念着昨天还没看完的那卷书,脚步飞快。

  现在真是个好时候,大家都在参加仪式,生命之屋里根本没有人。

  普拉美斯开心极了,他最讨厌的事就是自己在阅读时,旁边的人在夸夸其谈,企图吸引贵族的注意。

  可阿蒙神偏就不想让他这么高兴似的,他怎么也找不到自己昨天看的那卷书了。

  真是坏了,早知道昨天就把书藏起来了。

  普拉美斯一直以为这样的书没人愿意看,于是就把它摆在了自己看着最舒服的位置,方便自己第二天来继续阅读。

  本来想方便自己,结果成了方便别人。普拉美斯叹了一口气,准备再找一圈,因为这儿规定了书不能带走,所以书肯定还在。

  当他绕了一圈还是找不到书的时候,突然,一团黑影吸引了他的注意,甚至把他吓了一跳。

  他这才发现,原来生命之屋中间的那排桌椅上正趴了个人。

  居然有人和他一样胆大到敢逃神庙的唤醒仪式?普拉美斯觉得不可思议,他凑了上去,发现趴在桌子上的竟然是个女孩。

  她看起来已经睡着了,披散着的一头长发如烟如雾,非常的真实,不对,这就是真的头发,这个人居然留着一头长发,这真是太罕见了。

  长发遮住了她的半边脸,她身上穿的并不是神庙中祭司的白色长袍,而是一抹淡蓝色的长裙,显然她不是神庙中的人,那她多半是一位贵族小姐吧?普拉美斯猜测到。

  而她手底下压的正是普拉美斯找了一圈又一圈的那本书。

  普拉美斯盯着那本书看了许久,她压的太严实了,估计不叫醒她拿不出来,但是普拉美斯又不忍心叫醒她。

  她眼睛下有着一抹明显的淡青色,应该是昨晚不眠不休地阅读留下的。

  正当他进退两难的时候,像是察觉到了他的目光,女孩呼吸一沉,鹭鸶羽毛一般纤长的睫毛微微颤动,她醒了过来。

  直到她抬起头的那一刻,普拉美斯才认出了她。

  竟然是卡莫西斯公主?之前见她时她都化着美艳的妆容,今日她未着脂粉,普拉美斯都险些认不出她来了。

  普拉美斯心中怦然一动,他有些忐忑,又隐隐有些期待,希望卡莫西斯能想起自己这张脸,他们上次见面不过是数月之前,卡莫西斯还是否记得他呢?

  他倒是对这位公主印象深刻,就在不久前猎鸭的时候,他还救了她一命呢。

  不过结果显然是让他失望了,卡莫西斯蹙起眉头,显然认为他这样站在桌子旁边,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看的行为相当的不礼貌。

  她的一举一动俨然把普拉美斯当陌生人对待,看来并没有认出他。

  好吧,谁会记住一个只帮过自己一回的无名小卒呢?况且在更久之前,他好像还在祭祀的竞答上抢了这位公主的风头。

  普拉美斯默默安慰自己,礼貌地向卡莫西斯行礼。

  “天亮了?”卡莫西斯摇晃着从椅子上撑起身,显然没想到自己居然在这里待了一整夜,她慵懒地揉了揉眼睛,瞥了一眼地上保持着行礼姿势的普拉美斯,轻声说:“起来吧,别挡在这里。”

  “是。”她轻柔的声音如同一片白色的软羽在他的心头轻轻骚弄着,普拉美斯不敢抬头看她,怕她发现自己的脸已经不争气地发红了。

  该死,万一公主发现了什么端倪,责怪他无礼怎么办?

  卡莫西斯看来并没有闲心去观察面前这个男人,她抚平自己昨夜看的那本书,想了想,又将书卷了起来,塞进了随身携带的小布袋中,转身欲走。

  “哎?”普拉美斯眼皮一跳,忙上去拦住了她,“生命之屋里的书籍是不能带走的,只能在这里阅读。”

  开玩笑,她要是就这么把书带走了,那他还看什么呢?

  ◎作者有话说:

  历史上普拉美斯在霍伦海布执政的最后十年都跟着他在打仗,但是我的时间线与历史时间线矛盾了,我直接乱来,大家看个乐呵,不要当真,不然漏洞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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