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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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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染一尘》是三更水所著的一篇现代言情小说,这篇小说主要讲述的是娱乐圈最近炸开了锅,原因竟是那作天作地的作精富贵花付染突然人间蒸发了,广告也不拍了,综艺也不录了,就连新片开机到一半也不演了,这可急坏了一大片人,可此时的付染却因心情不佳而开着车上了昆雄高原自驾游,却意外遇见了那个身形魁梧,眉目清挺的男人,只一眼,付染便知道自己完了....

6.5万字|次点击更新: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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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染一尘》是三更水所著的一篇现代言情小说,这篇小说主要讲述的是娱乐圈最近炸开了锅,原因竟是那作天作地的作精富贵花付染突然人间蒸发了,广告也不拍了,综艺也不录了,就连新片开机到一半也不演了,这可急坏了一大片人,可此时的付染却因心情不佳而开着车上了昆雄高原自驾游,却意外遇见了那个身形魁梧,眉目清挺的男人,只一眼,付染便知道自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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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说助人为乐,但付染觉着她可一点不乐。

  那个叫兰央的女人,战斗力实在太强了。

  满满一盘子的羊肉,顷刻就被消灭得干干净净,一点肉沫都不带剩的。可明明这个过程中,付染还只涮了十片肉,旁观左右,阿立和宋尘也跟她差不多的情况,所以说,盘里百分之六十的羊肉都进了兰央肚子。

  之后等宋尘打算再切一盘肉的时候,付染终于忍不住了,尾随着他去厨房,并慷慨提出建议:“难得来个客人,又这么能吃,宋老板,你待会儿给她开房,可得抬抬价。”她知道他这人心善,但也不能做亏本生意不是?

  话语声里,切菜板上,宋尘一个手起刀落,大块的羊肉很快变得片片分明,均匀罗列。

  直到完事收刀,他才慢悠悠回了付染一句:“村里人,不收钱。”

  村里人,不收钱?

  得,付染琢磨着宋尘这话意思就是心甘情愿让那兰央赖在这儿呗。她低头,若有所思:“不过乡里乡亲的,重情义,可以理解。”

  “但由此深入一想,我这人最入乡随俗了,其实宋老板,你也完全可以把我当村里人看。毕竟我也不介意住霸王店,吃霸王餐。”

  洋溢着一脸街上小混混的邪恶笑容,付染两手叉腰看向宋尘。宋尘倒没答话,只斜眼瞟付染一下,似笑非笑地将他切好的羊肉片交叠摆盘。

  啧,这男人的情绪还真是太不饱满。

  这样腹诽着,付染的眼神开始胡乱在空中飘荡。突然,前边灶台上一个带花纹的小碗吸引了她注意。那碗上头还盖着个碟子,像是捂着什么东西。碗碟间些微的缝隙里,也确实藏着抹绿色。

  付染好奇心重,两三步走过去:“宋老板,这碗里装了什么?”

  “今天去村里办事,别人送了点吃的。”

  “什么吃的,要藏着掖着。”

  短暂的对话里,付染更加好奇了。宋尘索性走到灶台处将碟子拿开,露出碗里吃食。

  说准确点,那其实是墨绿色。

  小小的两团看着十分软糯,像极了付染之前去南方的A市拍戏时吃过的青团。“或许这也是用艾草汁拌进糯米粉做的?”因而,她这样揣测着。

  但宋尘摇头:“是本地一种绿色花卉,切碎了揉出来的。”

  的确,付染略一俯身,就能闻到一股清甜花香。

  她觉得新奇,跟宋尘对视时,目光陡生期待:“我能尝尝吗?”可话一出口,又有些后悔。这碗里才两个团子,哪里够吃。说不定早分配好了,未必有她的份儿。

  “你确定现在要吃?”宋尘淡淡道,“本来打算饭后再给你当点心的。”

  “是吗?”原来这俩团子本来就是要给她吃的啊,付染明里暗里都表现得高兴 ,“吃,当然要吃。现在不吃,更待何时,指不定待会儿兰央看见了也想吃,你就又要分她一个。”要知道那个兰央,胃口可是猛如虎啊。

  说着她捏起个团子就往嘴里咬,别说,满满一口的软糯香甜,好吃极了。其中,还搀着一丝清凉,回味无穷。

  正好宋尘摆盘也摆好了,付染沉醉其中,朝他挥手说:“你先出去,我吃完了再出来。”真跟个躲起来吃糖的三岁小孩别无二致。

  摸透了付染几分心性的宋尘倒也纵着她,没再说话,端起盘子出了厨房。他消失在门边的身影,某一瞬,显得异常温和与恭谨。

  付染从美食中抽空望去了一眼,得出结论,宋尘心思真的很细腻。

  连门都替她掩上了。

  而且刚才一句藏着掖着也不过是句玩笑话,她心里门儿清,盖碟子是为了挡灰。不过准备份点心,他也心细至此……好一个中央空调!

  没错,对她这个穷得揭不开锅的落魄女房客都这么好,可想而知他平日里对那些女村民更是能好到天上去,比如兰央,就是个典型例子。

  ……想到兰央,付染忽而后知后觉记起个成语,叫顾此失彼。

  眼下两个团子是独吞成功了,但当她从厨房出去,嗯,餐厅桌上的新一盘羊肉又要没了。

  更可气的是,她还听见兰央偃旗息鼓,擦嘴停筷后居然跟宋尘吐槽说:“宋尘哥,那位女客人好瘦啊,一看就是平时胃口不好。”

  付染差点当场羊癫疯发作。

  *

  说到借宿,兰央住的房间也在二楼。

  所以第二天早上,付染一出房门,就在过道上见到了兰央。这一见,付染原本半睁半闭的惺忪睡眼瞬间瞪得又大又圆。

  只因为兰央涂了个一言难尽的口红。

  本来女人爱打扮是好事,但色号选个死亡芭比粉就是她的不对了。更何况她肤色还是偏黑的情况。

  出于礼貌,付染不想毒舌,提醒了句:“你这口红颜色真特别。”

  “谢谢,前几天刚买的。”谁料兰央把这话听成是称赞,面上一羞,“镇上的店员也说我很适合涂这个。”

  “……”

  付染无语了,心底疯狂吐槽 ,这什么野 鸡店员,不是审美奇葩就是人品恶劣。同时,她还察觉到兰央脸颊上的两坨高原红因为羞涩而变得更红了。

  摆明是春心萌动。

  不出意料,这口红就是涂给宋尘看的。付染感慨着,宋尘去村里办个事,一趟路就把人勾回来了。真是不得了。

  她暗叹,而且这人住店啥事不干还有恋爱要谈,她住店,洗衣扫地打工妹。真见者伤心,闻者流泪。

  特别这会儿兰央心情好,还主动给付染解释昨晚的事情:“付小姐是吧?昨晚上看到你,我想店里难得来个客人,说普通话比较好。不过可能宋尘哥担心我普通话说得差,还是跟我讲的方言。付小姐,你不会介意吧?”

  普通话说得差?这不说得挺好的嘛。一口一个宋尘哥,多亲昵,完全没把自己当外人。付染淡笑:“当然不介意。兰央,你的普通话挺好的,应该上过学吧。”

  “嗯,在镇上学校读完了初中。因为我爸妈说念点书在镇上打工比较方便,能跟外来客交流。”说着,兰央的语气隐隐透着几分自豪。

  彼时她先付染一步下了楼,目光穿过过道,一直飘向餐厅,脸上神情更加害羞:“不过我念完书还是一直留在村里。我觉得,村里就很好。”

  突如其来一股暧 昧气氛。

  站楼梯上的付染很敏锐,倚着扶手顺方向去看,果然意料内,视野出现了宋尘。他正端着一锅面从厨房走去餐厅,后头还跟着个抱碗筷的阿立。

  看客情怀顿起,她憋笑越过兰央,大步流星奔去餐厅,攀着阿立肩膀低头对阿立笑说:“大清早的,桃花开了。”

  “桃花?附近种了桃花?”天真的阿立读不出付染眼中的戏谑,惊讶道,“我怎么从来没见过?”

  “嘻嘻。”付染避而不答,脑袋一转朝对面的宋尘甩出个看热闹的眼神,好不调皮。

  宋尘自然听懂,但反应稍显淡漠。似是桃花不桃花的,都与他无关,只有条不紊地在餐桌上忙活,将一锅清汤面分盛成四人份。

  正好兰央也走了过来:“宋尘哥,早上好。”她靠近宋尘,闻到诱人的面香,“宋尘哥,我觉得你煮面的手艺比镇上面馆的师傅还要好。”

  羞涩的笑容中,夸赞却是由衷、直白。

  宋尘随即将一碗面推至兰央身前,做简短回应:“早上好。”

  也因为实在是太简短,所以远不及兰央的期待。但兰央晓得宋尘本来就不是个热情的性子,她满足于此,高兴地接过面吃了起来。

  二人画面看着十分和谐。

  就是这画面里的对话又是基于方言,付染没得中字翻译,表示云里雾里。不过瞧兰央一张芭比粉的嘴在她眼前又晃又笑的,她想这哪里是吃面,分明是吃蜜。

  压着好奇,付染这回没再向阿立打探对话内容,只把手从阿立肩膀上拿下来说:“阿立,待会儿吃完面,我来洗碗。你知道吗,我最近洗碗技术提升了,不仅碗一个没砸,还洗得又快又干净。”

  还在迷惑哪儿有桃花的阿立愣愣地点了下头。

  倒是宋尘突然在安静中质疑:“是吗,可昨晚我用碗的时候,发现上面还粘着粒米。”

  “……”

  付染原本骄傲的表情一凝,怒火中烧地从宋尘面前捧走一碗面,埋怨道:“不拆台会死星人。”

  她这么勤勤恳恳地还债,也没见他夸她一句。要知道她以前过的可是多财大气粗的生活,喝酸奶都不带舔盖的。哪像现在,深山老林里最底层的廉价劳动力。

  可不,众人吃完面,她去洗碗。反观兰央,丢下筷子立马化身跟屁虫,宋尘去哪儿,就跟到哪儿。

  每次付染干点活,倘若宋尘打她身边过,她总能在他周围一并看到兰央那张鲜艳的嘴唇,不停吐露着一串又一串方言。

  那些方言都不用去听懂,拿脚趾头想就知道全是关于宋尘的彩虹屁,浓情又蜜意。

  而且之前宋尘去村里,恰巧办的是供货方面的事,换了个供货渠道,现在隔三岔五都有专人开辆摩托送菜到旅店来。什么鸡鸭鱼肉,一样不缺。

  比起之前付染过的苦日子,兰央可算是赶上了好时候。什么活也不用干,还餐餐有肉吃,简直被伺候得跟个公主似儿的。

  ……像这样过了两天,付染心里多少有点不平衡。

  这天早上削完一菜篮子的土豆皮,她看着自己指甲缝里的褐色泥土,终于没忍住,洗过手就跑到旅店外,上了她那辆新款保时捷,拧动了车钥匙。

  那一刻,发动机轻微的轰隆隆声响,真是无比悦耳。如果说现在的落魄处境较之以前能有什么优点的话,付染想,那就是自由。

  全然受本心控制的完完全全的自由。

  右脚轻搭上油门,她开始思考一个目的地。车修好了,方向也搞清楚了,总不会再出错。

  但突然,右边车门被打开了。

  宋尘一个长腿跨进来,坐在了副驾驶座。“去哪里?”他偏过头,轻柔地问话。

  “景区。”退了档拉起手刹,付染拖着音说,“干活干累了,宋老板总能给我放天假吧。”她面上带着笑,眸光不经意扫过宋尘深邃的鼻眼轮廓。

  他极有耐心,又问:“具体哪里?”

  “问这么仔细,怎么,宋老板要陪我去?”调侃的话语说出口,付染咬着一边唇角,笑得颠倒众生。

  以前拍硬照时某摄影师说过,她这样笑,魅惑力极大。

  不知道怎地,眼下她就想拿这幅面孔去撩拨下眼前的男人。

  但其实,不管付染撩不撩拨,宋尘今天都不打算让她独自下山:“这里山路又陡又弯,你根本开不了。”

  “哦。”

  付染摆出丧脸,这才想起来自己确实不是什么酷炫老司机,完全菜鸡一个。这回自驾游上高速,都是一路胆战心惊。

  她叹气:“哎,本来还想去白雾山的。”

  紧跟着,一句并不具商量性语气的“下车”传到耳畔。

  甚至付染还看见宋尘直接伸手过来解了她的安全带:“我骑摩托带你。”

  态度,是强硬和温柔各自参半。

  付染觉得高兴,拍掌欢呼着:“好呀好呀。”到两人一同下了车,她像是起了玩心,又娇俏地喊住宋尘,“嘿,宋老板!”

  “嗯?”刚准备关车门的宋尘听见声,停了手,静静看过去。

  车门的两端,两米多的距离。

  付染手肘搭上车门,歪着脖子笑问:“之前在镇上提议谈恋爱的事情,你不再考虑一下?”

  上扬的唇角,欢脱的声线。她像是嬉戏中的小孩,玩笑和认真,边界模糊不清。

  直到中间微风起,话音被一并拂远,宋尘还没有回话。

  倏尔,一个人影冒出来,又是兰央。她站在宋尘身边,矮了他半个头,昂着下巴用普通话问:“宋尘哥,你们在干什么?是要下山吗?正好我无聊,带我一起吧。”

  曝露在明亮的日光里,她的肤色稍微没那么显黑,但那张芭比粉的嘴唇依旧牢牢吸引着付染视线。

  真鲜艳欲滴。

  付染有些想笑,却只能憋着。

  然后她就听见宋尘用普通话回答兰央:“摩托车带两个人不安全,你就呆在店里。要是无聊,同阿立说说话。”

  “好吧,那宋尘哥你路上注意安全。”

  兰央自然失望,原本亮晶晶的眸子瞬间黯淡下来。

  终于懂了一段对话的付染在旁边看着,也真觉得小可怜一个。

  所以后边收拾完行囊,下山路上,呼啸的山风里,付染开始大声在摩托车上主动和宋尘聊起情感大事:“宋老板,你还没回答我刚才的问题。”

  大概是需要一个思考过程,宋尘没有立马回话。

  付染忍不住揣测,看来他对她应该有些在意。也是,想她付染,娱圈绝色,身上石榴裙都是高定,这些年,有多少商界大佬都赶着趟儿地拜倒其下呐。

  ……思绪翩翩中,当红女演员的心里,一种沾沾自喜恣意冒头。

  因而随后,她根本没受住身前男人的当头棒喝:“付染,我对你没兴趣。”

  宋尘很少喊付染名字。

  这回喊了,即便是在掺着摩托车排气管的轰鸣声的大风中,付染也听得清楚,那是十足冰冷的音色。

  骄傲如她,不甘受挫,眯起眼刻薄地盯着那高大宽厚的背影,试探说:“那难不成宋老板喜欢兰央?哦豁,原来是我没眼力见,都没认出旅店未来的老板娘。”

  “……”身形明显顿了一下,宋尘再开口,声音有所柔和,“我不喜欢她。”但此间的回答,十分肯定。

  这让付染的小脑袋一下子变得困惑起来。原来,这山沟沟里的某旅店老板,比往日那些商界大佬来得更加高贵冷艳。

  关于之前所说的中央空调这一评价,现在看来也并不恰当。

  拿出拍戏时解读剧本角色的能力,付染在摩托车后座上默默解读起了宋尘。或许,像宋尘这样的,生活中对谁都很好,但其实,又没有谁走进了他的心。表面看似温和友善,实则满腹孤独偏执。

  就如同游走在尘世边缘,既能自由融入,又能自在抽身。

  这大概也是他从十六岁起经营旅店就已经具备的技能,胜过世上绝大数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永久甘于孤寂的技能。

  重重树影在余光中开了倍速般闪过,付染不知哪根神经暂时错乱,忽然摘下了自己头盔丢进后座大背包里,侧脸贴上身前结实的宽背,两条手臂也伸出去紧紧圈住宋尘腰身。

  “宋老板,既然你说你对我没兴趣。那我这样抱着,你应该也不会动心。”

  她一本正经地说着话,但欺负宋尘后背没长眼,漂亮的唇畔早已浮出张扬笑意。

  且所谓的这样抱着,也是全然不同于上回去镇里坐摩托时的单纯。此刻她的姿势,有点近乎纠缠。前胸与后背间没有丝毫缝隙,隔着一层绵布衫,她甚至闻得见他身体的味道。

  那是隐藏在皂角香气里,一点点无名的清幽。

  “你干什么?”

  终于,招架不住的宋尘放慢了车速,偏过头往后看,一开口,声线紧绷如弦。

  付染得意:“没怎么,就是坐摩托有点怕,我得抱紧些。”顺便,她还偷瞄了下他头盔之下罕见的慌乱侧颜。

  渐渐地,宋尘整个身体也全面绷直,两个小时的行程,全程保持机械般僵硬。不吭一声,不语一词。

  反而付染,身心如躺云端般轻松。连看远处青山,也是青山如笑。

  山道上,大风一刻不止,吹着瀑布般的长发肆意狂舞。一切的喧嚣中,付染一颗心,却如湖水般沉静。

  *

  五千八百米左右海拔的高山,相传是隐匿在雾中的圣地。

  山名的汉译,“白雾”由此得来。

  但相比昆雄的其他景区,白雾山没有沉淀历史的壁画,也没有壮丽辉煌的宫殿,有的只是一尊破败的大石佛像。自然而然,此处游客会相对稀少。但这尊佛像,却是付染来昆雄的初衷。

  因为付染两年前无意看过一篇博客,忘了是昆雄旅游局的宣传官博,还是只是个人博主po的旅游日志。总之,那篇博客里提到过这尊佛像,说它是浩渺世界中唯一的真理。那些远道而来的修行者,只要与佛像对视,对视即陷落。

  陷落中,他们会窥明真理,生出菩提。以往在尘世中所结的烦恼,也终如日出时的大雾,彻底被光与热驱散。

  付染憧憬着这样的陷落,所以她来到昆雄。

  “你信佛?”

  将黑色摩托车停放在白雾山山脚一个停车场,宋尘化身导游,又将付染领到栈道入口。

  听到他这样问,付染摇头说:“不信。”甭提高中和大学,就她那九年义务教育,都完全坚定了她的无神论,不入宗教,无有信仰。

  故而宋尘又问:“那为什么要来看佛像?”他修长的手臂一抬,指向前端,“这里栈道很绕,山很难爬。”

  付染自然也看出来了。

  仰头远望,那细细长长的栈道,牢固地建立在大山表层,回环往复,直入云端。越往上,人迹越少。即便不登顶,只是佛像所在的中下位置,依旧显得高不可攀。

  何况攀登者,还是一副没有经过事先锻炼的瘦小身板。

  但付染就是固执地坚持着,踩一双杂牌运动鞋,戴上棒球帽,夹一副防止被人认出来的劣质大墨镜,风风火火出发了。

  上栈道的伊始,她只是回答宋尘:“不为什么。”说完,她的细胳膊细腿和谐运作,开始了漫长的登山之旅。

  宋尘分辨得出,这样的回答,是有所保留。他向来心思细,捕捉得到付染身上一闪而过的情绪。他不确定那是怎样一种情绪,更不知道如何消解。

  不知不觉,他略微皱起了眉头。

  直到一个多小时过去,气喘吁吁的付染在一片云雾中回头,还依然看得到她身后的宋尘,眉头未松。

  她不解,他是不高兴陪她爬山吗?但明明,他的步伐一直紧紧跟随,同她一致超越或者落后旁边人流,永远同她保持两阶石阶的紧密距离。

  ……疑惑中,付染在一处小平台停了下来,顺便倚着栏杆调整气息,稍作小憩。

  宋尘见状,也停在平台,盯着付染大黑墨镜下更显苍白的脸说:“越往上越冷,你现在加件衣服。”

  “哦。”付染也背了背包,乖乖摸出之前在镇上买的轻薄款羽绒衣就往身上套。等拉好拉链,眼皮子底下又递来一瓶矿泉水。

  “谢谢。”她笑着接过水,小喝几口,然后打量起对面同高山云雾、悬崖峭壁融为一幅画卷的男人,“明明说对我没兴趣,却又对我无微不至。”

  “宋老板,你真的不要和我谈恋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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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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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 乐读网友

    啊!谢谢!表白你!

  • 乐读网友

    看了看评论区,我觉得我的评论有点卑微的亚子 今天是我认识车干的第51天, 看着车干在我眼皮子底下一步一步的越来越大佬 我还能说啥? 反正酱油轩就是很优秀! 江忧轩是我男神,没有之一,黄明昊我都不爱了!只爱江忧轩 就酱!

  • 乐读网友

    周末快乐鸭,小姐姐

  • 乐读网友

    大大冲吖,这么好看的文应该支持

  • 乐读网友

    呐,期待你的改邪归正哦^ω^

  • 乐读网友

    沫沫偶来为你打call啦,沫沫你老优秀老优秀啦,加油,长评我晚点送到,比心,加油

  • 乐读网友

    大大,加油,好看支持你哟?

  • 乐读网友

    我是周末更新,平常手机要上交学校

  • 乐读网友

    好看~大大继续加油哦?

  • 乐读网友

    加油啊,每一章都很好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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